女童遭性侵,酒店未强制报告!法院判了 当前观察

2023-05-17 18:26:34来源:女童保护


【资料图】

2022年1月31日下午,成年男子沈某及其朋友方某朋在明知小玲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其带至红安县某酒店。方某朋独自在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后,沈某与小玲进入房间,沈某、方某朋轮流对小玲实施性侵。

同年8月15日,红安县检察院以沈某、方某朋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沈某、方某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

办案检察官、红安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涉案酒店没有依法履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强制报告等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被害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宾馆等是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还有哪些场所、机构需要履行这项义务?下文带来解答‍‍‍‍

以下内容来自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等

据法治日报消息,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发生在某酒店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支持起诉。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未经询问 酒店放任男子带未成年人入住 

2022年1月31日下午,成年男子沈某及其朋友方某朋在明知小玲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其带至红安县某酒店。方某朋独自在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后,沈某与小玲进入房间,沈某、方某朋轮流对小玲实施性侵。

2022年8月15日,红安县检察院以沈某、方某朋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沈某、方某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

案发后,小玲辍学在家,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

“涉案酒店没有依法履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强制报告等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被害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办案检察官、红安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认为,应当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在征求小玲及其监护人意见,并确认他们有维权意愿后,红安县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被性侵女孩向涉案酒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酒店违反法定登记义务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沈某、方某朋二人的犯罪行为共同造成小玲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红安县检察院: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因宾馆等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所致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然而,红安县检察院系统梳理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所致。

2022年12月,红安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涉案酒店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

随后,红安县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重点对宾馆、酒店行业接纳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查验,先后对3家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医院、旅馆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前不久,一例“女童检查异常医生强制报告”的案例,就曾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江苏宿迁泗阳县的一家医院接诊了一名身体异常的女童。医生发现其很可能遭遇了侵害,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侦查,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被揪出,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消息,江苏淮安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编辑/陈安垚

“女童保护”十周年故事征集来啦!

2013年6月1日,“女童保护 ”正式成立,2023年6月1日,“女童保护”即将迎来10周年

10年里,超过10000志愿者通过培训和考核成为了“女童保护"讲师,把儿童保护工作当成了一种责任;

10年里,“女童保护”已为超过690万儿童和72万家长送去了儿童防性侵知识。

10年里,我们召开了9次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发布了调查报告,一直在努力推进着制度的完善,共提出了数十条建议,有的已经实现,有的正在路上……

10年里,每一个让人感动数字的背后,离不开每一位爱心人士对项目的支持。

你是否记得第一次与“女童保护”相遇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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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在这里,等待倾听你与“女童保护”相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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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女童保护基金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

2018年2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截至2023年3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761万人,覆盖家长超过74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在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的同时,“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例如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每年还发布全国媒体公开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例统计报告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填补领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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